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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次集中学习
作者:时间:2024/06/19点击:2585
6月18日上午,我校在行政楼209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次集中学习,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本次会议,采取集中学习、研讨发言等方式进行,党委书记宋红燕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章和第十章等内容。参会党委成员围绕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结合自身的学习和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
宋红燕对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二是督促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条例》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针对一些干部满足于做太平官,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往上交等突出问题,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用知重负重、攻坚克难。三是促进党员履职尽责、规范用权。《条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规定相衔接,增加对统计造假、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等行为的处分条款,提示我们要心怀“国之大者”,严守工作纪律,按规矩办事,正确用权、为民用权。